對于小企業的應交稅費會計處理,企業通常設置應交稅費、主營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等科目進行核算,相關的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小企業應交稅費的會計分錄
1、根據發票、銷售結算單、出庫單、收款收據作為附件
借:庫存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免征部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
3、繳納稅費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應交稅費?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什么是營業外收入?
為了總括反映和監督企業營業外收入情況,企業應設置“營業外收入”賬戶。該賬戶貸方登記企業發生的營業外收入額,借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數額,經結轉后該賬戶期末無余額。
什么是主營業務收入?
企業應設置“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核算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中所產生的收入。在“主營業務收入”科目下,應按照主營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期末應無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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