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損合同是指履行合同義務不可避免會發生的成本超過預期經濟利益的合同,對于虧損合同的會計處理,一般計入營業外支出等科目來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虧損合同的會計分錄
1、履行合同發生的損失
有標的部分: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存貨跌價準備
無標的部分:
借:營業外支出
貸:預計負債
在產品生產出來后:
借:預計負債
貸:庫存商品
2、不履行合同支付的違約金:
借:營業外支出
貸:預計負債
借:預計負債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營業外支出?
營業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如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為此,要設置“營業外支出”賬戶對這部分內容進行核算。企業發生各項營業外支出時,記入這個賬戶的借方;期末結轉損益時,從貸方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借方,結轉后該賬戶無余額。
什么是庫存商品?
企業應設置"庫存商品"科目,核算庫存商品的增減變化及其結存情況。商品驗收入庫時,應由"生產成本"科目轉入"庫存商品"科目;對外銷售庫存商品時,根據不同的銷售方式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在建工程等領用庫存商品,應按其成本轉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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