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購是指銷售商品的同時,銷售方同意日后再將同樣或類似的商品購回的銷售方式。通常情況下計入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來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寫?
售后回購的會計分錄
1、銷售方(售后回購融入資金方)
銷售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回購價與原售價之間的差額,應在回購期間按月計提利息費用:
借:財務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
銷售方購回商品時:
借:其他應付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2、購貨方
購進商品時(需取得增值稅發票):
借:其他應收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回購價大于原售價的差額,應在回購期間按月計提利息收入:
借: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貸:其他應收款
銷售方回購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其他應收款是什么?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主要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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