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購進商品應當承擔的增值稅,稱為進項稅額。對于進項稅轉出業務,一般設置應交稅費科目核算,有關會計分錄怎么做?
進項稅額轉出的會計分錄
1、發生需要轉出時:
借:庫存商品/原材料/在建工程/銷售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月底進行結轉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進項稅轉出的含義是什么?
進項稅額轉出是一種賬務處理,也就是購進商品或服務,發生非正常損失或發生改變用途的情況,原來已經抵扣的進項稅應當轉出,然后應當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什么是應交稅費?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企業應設置“應交稅費”科目來反映各種稅費的繳納情況,并按照應交稅費項目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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