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人員在處理以工代訓補貼的賬務時,通常計入“銀行存款”“營業外收入”科目進行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該如何寫?
以工代訓補貼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什么是以工代訓補貼?
以工代訓是指企業利用自有場所、生產設備,讓職工邊工作邊進行生產技能培訓。明確了以工代訓三項政策:加大對新吸納勞動者企業的支持,加大對困難企業的支持,加大對重點行業的支持。以工代訓補貼是為了支持企業面向新吸納勞動者開展以工代訓,擴崗位、擴就業。對中小微企業新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就業,辦理就業登記并開展以工代訓的,補貼期限最長為6個月。
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應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以工代訓人員花名冊、當月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其中停工停產企業需提供上一季度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通過后,按規定每月將補貼資金支付到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什么是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收入是企業財務成果的組成部分,主要是指與企業日常營業活動沒有直接關系的各項利得。為了總括反映和監督企業營業外收入情況,企業應設置“營業外收入”賬戶。該賬戶貸方登記企業發生的營業外收入額,借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數額,經結轉后該賬戶期末無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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