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的日常管理經營中,總會有各種各樣的收入,有時候購買多了原材料,就會賣出去減少損失,那么購入原材料后賣出的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購入原材料后賣出的會計分錄
1、購入:
借:原材料(即購入的成本)
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2、賣出: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
其他業務收入
根據材料的購入成本結轉銷售成本:
借:其他業務成本(材料的購入成本)
貸:原材料(材料的購入成本)
什么是其他業務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一般情況下,其他業務活動的收入不大,發生頻率不高,在收入中所占比重較小。
該科目核算企業除了主營業務的收入以外的其他銷售或其他業務的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的實現原則,等于主營業務收入實現的原則。
當企業銷售原材料時,根據出售的價格和應當收取的增值稅,可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照實現的營業收入。月度結束時,根據出售原材料的實際成本,借記“其他業務成本”科目,貸記“原材料”科目。如果企業原采用計劃成本核算材料,那么還應該分攤材料成本差異。
如果企業采取收取手續費方式,進行代銷商品,這樣取得的手續費的收入,應該借記“應付賬款——××委托代銷單位”科目,貸記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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