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保金的全稱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其目的是保障殘疾人權益,那么繳納殘保金的會計處理是什么?
殘保金會計處理
殘保金一共有兩種會計處理辦法:
第一種:如果不采取提取方法,繳納時,直接作憑證: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第二種:如果提取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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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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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殘保金由誰繳納?
繳納單位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組成。殘保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沒有分設地方稅務局的地方,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
各地政策不同,以廣東為例: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含中央、境外駐粵單位)等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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