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購置車輛時,一般都會投保,以便在發生車禍或是車損的時候可以獲得賠償。企業收到保險公司車輛賠償款時,一般通過“其他應收款”進行會計核算。那么具體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寫?
收到保險公司車輛賠款會計分錄
車輛保險公司賠償的會計分錄如下:
1、保險公司理賠前,單位墊付修理車輛費用時: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理賠款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2、收到保險公司賠款,賠款與修車費用相等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理賠款
3、收到保險公司賠款,修車費用大于保險公司賠款時:
借: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修理費(超出保險賠償部分)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理賠款
4、收到保險公司賠款,修車費用小于保險公司賠款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理賠款
營業外收入(保險賠償多部分)
一般情況下,公司車輛損壞后需要進行理賠的話,通常都是單位先墊付車輛維修費用,然后在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營業外收入核算內容
營業外收入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直接關系。不是由企業經營資金耗費所產生的,不可能也不需要與有關費用進行配比。實際上是一種純收入。
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出售無形資產收益、債務重組利得、企業合并損益、盤盈利得;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政府補助、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款收入、捐贈利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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