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購買材料時,企業因計算錯誤或者其他因素而出現多購買材料的情況時,為了降低成本,企業往往會出售多余的材料。那么出售多余材料時,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出售多余材料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讓售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成本結轉分錄
借:其他業務成本—讓售原材料
貸:原材料—原材料名稱(規格)
未盤點前原材料賬面結存余額如果出現負數情況,自行結轉分錄為:
借:原材料—原材料名稱(規格)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原材料
原材料入庫會計分錄
如果原材料還在運輸途中,在尚未驗收入庫時,“在途物資”處理,企業購買的材料以及商品,按應計入材料、商品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在途物資”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款項,貸記“銀行存款”、“應付票據”等科目。
原材料在尚未驗收入庫,還在運輸途中時:
借:在途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原材料驗收入庫:
借:原材料
貸:在途物資
“在途物資”屬于資產類賬戶,借方登記增加,貸方登記減少,所以當原材料驗收入庫時,原材料的金額從“在途物資”賬戶轉讓“原材料”賬戶,“原材料”金額會增加,“在途物資”金額將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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