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由于經營發展需要而購入貨物,出現已取得發票但還未付款的情況時,應計入應付賬款科目核算,具體會計分錄是什么?
收到發票未付款的賬務處理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
貸:應付賬款
應付賬款是會計科目的一種,用以核算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經營活動應支付的款項。
通常是指因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勞務供應等而發生的債務,這是買賣雙方在購銷活動中由于取得物資與支付貨款在時間上不一致而產生的負債。
為了總括地反映和監督企業應付賬款的發生及償還情況,應設置“應付賬款”科目。該科目的貸方登記企業購買材料、物資及接受勞務供應的應付但尚未付的款項;借方登記償還的應付賬款、以商業匯票抵付的應付賬款;期末貸方余額表示尚未支付的應付款項。該科目應按照供應單位設置明細賬,以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收到貨物未取得發票的會計分錄
1、收到貨物但沒有取得發票時,要先暫估入賬: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
企業在收到貨物,但是沒有取得對應發票的時候,要按照不含稅價格對貨物的價值做暫估處理。
2、待收到發票后,用紅字沖回原分錄:
借:原材料(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紅字)
3、根據發票做正確的賬:
如果是一般納稅人企業: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企業:
借:原材料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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