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工資和結轉工資有一定的區別,一般在發放工資前需要計提工資。結轉工資時,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是什么?
結轉職工工資會計分錄
答:計提工資和結轉工資一般說來有點區別。
計提的工資發完后,工資還未分配到有關成本費用項目,應當轉入結轉工資,計入當月成本費用,而結轉工資是指把當月發放的工資分配到有關成本費用項目里,直接影響當期利潤和虧損。
不包括稅費等簡單的分錄是:
發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結轉費用時:
借:管理費用(制造費用)(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月末結轉本年利潤時:
借:本年利潤
貸:管理費用(制造費用)(銷售費用)
實發工資與計提工資的區別
1、預先計入賬本但未實際發生的費用支出,(債權發生制)不能隨意預支賬款。
2、根據會計法的相關規定,計算和提取都要有(留存或減值)等工作。
3、提前計提工資時相對發工資的說法,并不是絕對意義上的發工資。
借:合同履約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
實際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企業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
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實際發生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分別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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