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涉及股權交易,應通過“實收資本”、“其他應付款”或“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收益”、“資本公積”等科目核算,具體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股權交易的會計分錄
股權轉讓分錄:
借:實收資本——原股東
貸:實收資本——新股東
新股東交款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代收股權轉讓款
支付原股東:
借:其他應付款——代收股權轉讓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企業作為股東,收回股權投資時: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應收股利(尚未收取的現金股利)
投資收益(結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或借記)
2、企業結轉原記入資本公積的相關金額: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或借記)
貸:投資收益(或借記)
實收資本是指投資者作為資本投入企業的各種財產,是企業注冊登記的法定資本總額的來源,它表明所有者對企業的基本產權關系。實收資本的構成比例是企業據以向投資者進行利潤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據。
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核算什么?
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企業可以按被投資單位對該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應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已計提減值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減值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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