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進行包裝物采購時,應通過“周轉材料——包裝物”、“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等科目進行核算,對于采購包裝物,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采購包裝物賬務處理
購入包裝物時:
借:周轉材料——包裝物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銷售包裝物賬務處理
對于這種情況,我們都是要根據包裝物是否單獨計價來決定應該如何做賬務處理的。
開票且發貨時: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結轉成本: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若不單獨計價:
銷售時:
借:銷售費用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各類企業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材料銷售、代購代銷、包裝物出租等收入。企業可以根據業務的種類,如“材料銷售”、“代購代銷”、“包裝物出租”等對“其他業務收入”科目進行二級科目的設置。期末,應將“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包裝物是什么?
包裝物是指為了包裝本企業商品而儲備的各種包裝容器,其內容包括生產領用、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隨同商品出售且單獨計價和出租或出借給購買單位使用的包裝物,如桶、箱、瓶、壇、袋等。一般通過“周轉材料——包裝物”科目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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