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采購材料退回的會計核算,一般通過“原材料”、“應交稅費”等科目進行處理,具體的賬務處理是什么?
采購材料退回賬務處理
1、企業購買材料時:(假設貨款已付,退貨后已收到退款,情況不符,用相應科目即可)分錄: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退回材料給對方時:
借:原材料(紅字)
貸:銀行存款(紅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企業銷售材料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對方企業退回材料時:
借:銀行存款(紅字)
貸:主營業務收入(紅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紅字)
原材料科目具體概念
原材料科目屬于資產類賬戶,它核算企業材料實際成本增減變動及結存情況,包括修理用配件、燃料,各種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等,不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外購商品。
企業應按原材料的保管類別、地點,按材料的品種和規格設置原材料科目對應二級科目。
原材料科目借方記增加,登記已驗收入庫的材料實際成本(包括買價和運雜費);貸方登記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期末庫存材料的實際成本余額一般在借方,反映企業庫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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