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生產領用周轉材料,通常情況下我們是通過攤銷的方法處理其有關會計分錄的,常見的攤銷法有一次攤銷法和五五攤銷法。
生產領用周轉材料會計分錄
發出周轉材料
(1)一次轉銷法(一次攤銷)
①領用時:
借:生產成本或制造費用
貸:周轉材料
②報廢,殘料入庫時:
借:原材料
貸:生產成本或制造費用
(2)五五攤銷法(兩次攤銷)
①領用專用工具: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庫
②第一次領用時攤銷其價值的一半:
借:制造費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③第二次領用攤銷其價值的一半:
借:制造費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同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低值易耗品的概念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各種用具物品,如一般工具、專用工具、管理用具、替換設備、勞動保護用品以及在經營過程中周轉使用的容器等。
低值易耗品科目
企業應當設置“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進行核算。低值易耗品的攤銷可采用一次攤銷法或分次攤銷法。攤銷時記入“制造費用“等科目。周轉材料屬于資產類科目。該科目一般應按照周轉材料的種類分別在庫、在用、和攤銷進行明細核算。
(1)一次攤銷法
(2)分次攤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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