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是企業收入的來源之一,可以理解為讓渡資產使用權實現的收入,比如租賃公司出租資產實現的收入。
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包括什么?
讓渡資產使用權主要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費收入、出租資產收取的租金、進行債券投資取得的利息、進行股權投資取得的現金股利收入等。
讓渡資產使用權主要包括:出租固定資產、出租無形資產、債權投資的利息收入、股權投資的股利收入。
讓渡資產使用權不包括:處置債權投資的凈收益、處置固定資產凈收益、處置股權投資的凈收益、處置無形資產的凈收益。
讓渡資產使用權會計分錄
讓渡資產使用權時,可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累計折舊、累計攤銷
其他業務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資產、出租投資性房地產、出租無形資產、出租包裝物和商品、銷售材料、提供勞務、用材料進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在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情況下)或債務重組等實現的收入。
其他業務成本是指企業確認的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日常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具體包括:
1、銷售材料的成本;
2、出租固定資產的折舊額;
3、出租無形資產的攤銷額;
4、出租包裝物的成本或攤銷額等。
另外采用成本模式計量投資性房地產的,其投資性房地產計提的折舊額或攤銷額,也屬于其他業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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