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房地產企業而言,經常會發生投資性房地產業務。發生投資性房地產出租業務時,取得的租金可計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核算,對于投資性房地產出租收入,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投資性房地產出租收入分錄處理
1、取得租金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2、同時需計提折舊或攤銷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投資性房地產的定義
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投資性房地產應當能夠單獨計量和出售。以下項目屬于投資性房地產: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
2、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
3、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資性房地產成本模式和公允價值模式的會計分錄
1、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1)折舊或攤銷時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2)取得的租金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3)投資性房地產提取減值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2.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1)期末公允價值大于賬面價值時
借: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期末公允價值小于賬面價值時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3)收取租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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