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用金主要用作零星支出或者差旅費支出,企業撥付的備用金是什么科目?怎么做會計分錄?
備用金是什么會計科目?
備用金是資產類科目,借方登記增加數,貸方登記減少數,余額表示庫存的備用金數額,并按照領用單位或個人設明細分類賬戶核算。企業撥付的備用金,根據管理需要,可以采用一次性備用金或定額備用金制度,在“其他應收款——備用金”明細賬戶中進行核算。
備用金會計分錄
1、撥付備用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貸:銀行存款
2、核準備用金的花費時:
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3、期末收回備用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其他應收款的主要內容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備用金的借支管理
(1)由企業各部門填制“備用金借款單”,一方面財務部門應管理需要核定各零星開支,另一方面則憑此單據支給現金。
(2)各部門零星備用空一般不得超過規定數額,若遇特殊情況,應由管理部門經理核準。
(3)各部門借支零星備用金時,應將取得的正式發票定期送到備用金管理人員(出納人員)手中,沖轉借支款或補充備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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