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當年補記以前年度的收入,應作為會計差錯進行相關會計處理,計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有關會計分錄是什么?
補記以前年度收入會計分錄
今年補記去年的收入,首先要看金額及性質,如果金額很大或性質很重要,要視同會計差錯更正,按會計準則的規定采用追溯重述法進行調整。具體處理如下:
借:應收賬款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應交稅費-增值稅(銷售稅額)
同時結轉成本: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庫存商品
如果補記收入發生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期內,則應計算企業所得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如果補記收入發生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期后,則: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至未分配利潤科目: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如果盈利,則做相反的分錄,盈利就是調整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為貸方余額。隨后需要調整補記當月報表項目的年初數。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是什么?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是指企業在年度記賬時,出現多計或少計情況后,為避免這些疏忽對本年度利潤總額出現嚴重影響,從而對這些重大盈虧數額作出的調整。以前年度多、少計費用或多、少計收益時,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來代替原相關損益科目是正確的做法,對方科目不變,然后把"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結轉到"利潤分配"科目下,進行相應的盈余公積的調整,最終不能影響當期的"本年利潤"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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