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都應當依法繳納相關稅費,如果不按時繳納就會產生相應的稅收滯納金,當企業以銀行存款的形式支付稅收滯納金時,具體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以銀行存款支付稅收滯納金的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什么是滯納金?
滯納金是指行政機關對不按期限履行金錢給付義務的相對人,課以新的金錢給付義務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盡快履行義務,屬于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具體形式。特征:適用于負有金錢給付義務。義務人超過規定期限不履行義務。可以反復為之,具體表現為按日加收。
營業外支出是什么?
營業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如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為此,要設置“營業外支出”賬戶對這部分內容進行核算。企業發生各項營業外支出時,記入這個賬戶的借方;期末結轉損益時,從貸方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借方,結轉后該賬戶無余額。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企業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貨幣資金。企業根據業務需要,在其所在地銀行開設賬戶,運用所開設的賬戶,進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種收支轉賬業務的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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