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日常經營過程中,收到控股子公司股利時可以通過“投資收益”、“應收股利”等會計科目核算,有關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收到控股子公司股利的會計分錄
1、宣告發放時: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2、實際收到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應收股利
什么是應收股利?
是指企業應收取的現金股利和應收取其他單位分配的利潤。為了反映和監督應收股利的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企業應設置“應收股利”科目。“應收股利”科目的借方登記應收股利的增加,貸方登記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期末余額一般在借方,反映企業尚未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什么是投資收益?
是指企業對外投資所得的收入(所發生的損失為負數),如企業對外投資取得股利收入、債券利息收入以及與其他單位聯營所分得的利潤等。投資指的是特定經濟主體為了在未來可預見的時期內獲得收益或是資金增值,在一定時期內向一定領域的標的物投放足夠數額的資金或實物的貨幣等價物的經濟行為。
投資收益的借貸方向
投資收益是損益類會計科目,損益類科目減少記借方,增加記貸方。使用“投資收益”科目核算:企業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證件投資收益、投資性房地產的租金、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實現的損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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