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銷售商品時取得的銷售收入應計入“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中核算,確認收入時也要相應的結轉銷售成本。那么相關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商品的會計分錄
1、銷售商品確認收入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結轉銷售成本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3、收到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什么是小規模納稅人?
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并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所稱會計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什么是主營業務收入?
是指企業從事本行業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根據各行業企業所從事的不同活動而有所區別,例如工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產品銷售收入”;建筑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工程結算收入”;交通運輸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交通運輸收入”;批發零售貿易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商品銷售收入”;房地產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房地產經營收入”;其他行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經營收入“。企業在填報主營業務收入時,一般根據企業會計“損益表”中有關主營業務收入指標的上年累計數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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