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購入原材料的會計處理,根據發票與材料到達的情況不同,處理的方式也不同,財會人員通常計入“原材料”“銀行存款”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對于購入原材料的會計分錄該如何寫?
購入原材料的會計分錄
1、發票賬單與材料同時到達,簡稱為“單貨同到”。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票據等
2、發票賬單已到、材料未到,簡稱為“單到貨未到”。
借:在途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票據等
材料到達、驗收入庫后:
借:原材料
貸:在途物資
3、材料已到、發票賬單未到,簡稱為“貨到單未到”。
借:原材料(暫估價值)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下月初將上筆分錄用紅字沖回:
借:原材料(暫估價值)(紅字沖銷)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紅字沖銷)
等到發票賬單到后,再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票據等
4、采用預付貨款的方式采購材料,簡稱為“預付貨款方式購貨”。
預付貨款時:
借:預付賬款(預付金額)
貸:銀行存款
收料后: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預付賬款(實際應付金額)
補付貨款:
借:預付賬款(預付與應付差額)
貸:銀行存款
退回多付的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預付賬款(預付與應付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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