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日常經營過程中,購入生產設備或運輸設備時,屬于固定資產范疇,一般設置“固定資產”科目進行核算。對于外購的固定資產,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外購固定資產的會計分錄
1、不需要安裝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需要安裝
(1)購入安裝的固定資產時
借:在建工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支付安裝費時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3)安裝完畢達到可使用狀態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什么是在建工程?
指企業資產的新建、改擴建或技術改造、設備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通常有“自營”和“出包”兩種方式。自營在建工程指企業自行購買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進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業通過簽訂合同,由其它工程隊或單位承包建造的工程。
什么是固定資產?
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賴以生產經營的主要資產。
固定資產的確認條件
一般需要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固定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需確認經濟利益流入企業的形式;
(2)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是資產確認的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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