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具有風險低、流動性強等優點,可以有效節約資金成本,當票據到期后,銀行具有見票即付的義務。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時,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時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財務費用(貼現利息)
貸:應收票據(票據的票面價值)
票據貼現的相關知識
①票據貼現的條件。商業承兌匯票的持票人向銀行辦理貼現業務時必須具備下列條件:第一、必須是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第二、與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第三、票據必須真實合法,要素齊全并且連續背書:第四、必須提供與直接前手之間進行交易的增值稅發票和商品發運單據的復印件。
②貼現利息的計算。票據貼現的期限是指從票據的貼現之日起到匯票到期日為止。實際的貼現金額按照其票面金額減去貼現日到匯票到期日前 1 天的利息。如果承兌人在異地,貼現的期限和貼現利息的計算應該另加 3 天的劃款期。
③貼現的收款。貼現得票據到期時,貼現的銀行應該向付款人收取票款。付款人不付款的,貼現銀行應該向其前手追索。貼現銀行向付款人追索票款時,可以從申請人的存款賬戶直接收取票款。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