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進行財產清查時可能出現盤盈、盤虧等多種清查結果,材料盤虧時可記入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核算,會計人員應如何編制相關的會計分錄?
材料盤虧的會計分錄
1、盤虧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貸:原材料
2、對于購進的原材料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盜、丟失、霉爛變質而發生非正常損失從而引起盤虧原材料應負擔的增值稅,應一并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的材料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其他應收款—應收保險賠款
庫存現金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什么是待處理財產損溢?
待處理財產損溢是會計里邊的科目,屬于資產類賬戶,核算企業在清查財產過程中已經查明的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和毀損。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一般設置兩個明細科目,即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待處理財產損溢在未報經批準前與資產直接相關,在報經批準后與當期損溢直接相關。
其他應收款是什么?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應收代位追償款、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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