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過程中,除了可以用現金或者電子支付工具付款外,也能使用銀行承兌匯票進行支付。填制銀行承兌匯票時,一般有哪些要求?
銀行承兌匯票的填制要求
(1)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和收款人的全稱填寫不能涂改,不能漏寫、多寫、錯寫,這與企業的支票是一樣的。
(2)銀行承兌匯票需要注意大小月,閏年月的變化;日期應當使用大寫數據填制,出票日期與到期日之間的相隔期間不得超過6個月。
(3)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金額大小寫填寫一致,不得大于1000萬元。
(4)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印鑒應為企業的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并加蓋法人章,全稱或簡繁必需與出票人一致。
(5)銀行承兌人必須是匯票專用章,有出票行經辦人員簽章并且帶出票行的行號。
企業的銀行承兌匯票的聯次
銀行承兌匯票一般為一式四聯:
1、第一聯由承兌銀行支付票款時作付出傳票,即卡片聯;
2、第二聯由收款人開戶行向承兌銀行收取票款時作聯行往來賬付出傳票;
3、第三聯由收款人開戶銀行收取票款時隨報單寄給承兌行,承兌行作付出傳票附件,即解訖通知聯;
4、第四聯由簽發單位編制有關憑證,即存根聯。
銀行承兌匯票的含義
銀行承兌匯票屬于商業匯票的一種。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簽發,向開戶銀行申請并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持票人或收款人的票據,就是銀行承兌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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