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生借款利息支出時,可以通過財務費用、應付利息等科目進行核算,會計人員應如何編制相關的會計分錄?
利息支出的會計分錄
1、計提時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2、支付時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3、如果直接支付,不計提的話: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應付利息?
應付利息是指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借款,企業債券等應支付的利息。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債權人進行明細核算。應付利息與應計利息的區別:應付利息屬于借款,應計利息屬于企業存款。
什么是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是指臨時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以收付實現制作為記賬基礎的前提條件下,所謂支出應以實際支付為標準,即資金流出,標志著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減少。就利息支出而言、給個人賬戶計息,其資金并沒有流出,現金、銀行存款并沒有減少,因此,給個人計息不應作為利息支出列支。
財務費用是什么?
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損益(有的企業如商品流通企業、保險企業進行單獨核算,不包括在財務費用)、金融機構手續費,企業發生的現金折扣或收到的現金折扣等。但在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應計入開辦費;為購建或生產滿足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發生的應予以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費用”等賬戶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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