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消費稅是指在消費白酒的過程中所征收的稅。國家為了適當增加財政收入,完善酒產品消費稅,制定了《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對于白酒消費稅的會計分錄該如何編制?
白酒消費稅的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白酒消費稅的核定標準是什么?
1、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高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含70%)以上的,稅務機關暫不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2、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以下的,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由稅務機關根據生產規模、白酒品牌、利潤水平等情況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50%至70%范圍內自行核定。其中生產規模較大、利潤水平較高的企業生產的需要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白酒,稅務機關核價幅度原則上應選擇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60%至70%范圍內。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根據稅法規定應上繳的各種稅款。是應付賬款的一種。主要包括應該交納的產品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所得稅、調節稅、鹽稅等。為了反映各種稅費的應交和實際交納情況,應設置“應交稅費”賬戶進行核算。企業月終計算出當月應交納的稅款,貸(增)記該賬戶,實際交納時,借(減)記該賬戶,月末,余額在貸方,表示應交未交的各種稅款,如為借方余額,則是多交的稅費。“應交稅費”賬戶還應按稅金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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