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正常運作中銷售貨品,銷售方常常會由于各種原因沒有及時收到購買方的貨款,這時業務就不能確認為收入而應計入應收賬款,對于不能確認收入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寫?
不能確認收入的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
貸:庫存商品
確認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確認收入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收入的確認條件是什么?
1、合同各方已批準該合同并承諾將履行各自義務;
2、該合同明確了合同各方與所轉讓商品或提供勞務(以下簡稱“轉讓商品”)相關的權利和義務;
3、該合同有明確的與所轉讓商品相關的支付條款;
4、該合同具有商業實質,即履行該合同將改變企業未來現金流量的風險、時間分布或金額;
5、企業因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取得的對價很可能收回。
應收賬款是什么?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業務,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購買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負擔的稅金、代購買方墊付的包裝費各種運雜費等。此外,在有銷售折扣的情況下,還應考慮商業折扣和現金折扣等因素。應收賬款是伴隨企業的銷售行為發生而形成的一項債權。因此,應收賬款的確認與收入的確認密切相關。通常在確認收入的同時,確認應收賬款。該賬戶按不同的購貨或接受勞務的單位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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