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將現金存入銀行時,應設置庫存現金科目、銀行存款科目進行相關的會計核算。相應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現金存入銀行的會計分錄
把現金存入銀行:
借:庫存現金
貸:銀行存款——XX單位(或個人)
作為企業,一般情況下做以下分錄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庫存現金
庫存現金是指存放于企業財會部門、由出納人員經管的貨幣。庫存現金是企業流動性最強的資產,企業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正確進行現金收支的核算,監督現金使用的合法性與合理性。
庫存現金短缺的賬務處理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貸:庫存現金
批準處理后: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現金短缺款(××個人)或應收保險賠款(應由責任人賠償或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
管理費用(無法查明的其他原因)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現金溢余的會計分錄
發現時:
借:庫存現金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查明原因后: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其他應付款(多收少找的要退回)
營業外收入(無法查明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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