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企業在建工程項目發生的電費支出,應設置在建工程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在建工程電費會計分錄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什么是在建工程?
本科目核算企業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發生的支出。
企業在建工程發生的管理費、征地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及應負擔的稅費等,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發包的在建工程,應按合理估計的發包工程進度和合同規定結算的進度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預付賬款”等科目。將設備交付建造承包商建造安裝時,借記本科目(在安裝設備),貸記“工程物資”科目。工程完成時,按合同規定補付的工程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物業公司代收電費分錄
1、收取時: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代收水電費
交電業局時:
借:其他應收款-代收水電費
貸:庫存現金
2.預收的部分會計分錄:
收取時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代收水電費
電費下來后,根據業主的電費額,沖預收的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代收水電費
貸:庫存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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