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日常經營中銷售商品時,應計入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核算,結轉成本時,計入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核算,具體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銷售商品的會計分錄
企業對外銷售庫存商品,取得的銷售收入作為“主營業務收入”,相應的庫存商品成本計入“主營業務成本”。
借:銀行存款/預收賬款/應收票據/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存貨跌價準備(已銷售商品所對應的跌價準備)
貸:庫存商品
如果商品已經發出了,但是條件不符合確認銷售商品收入,則:
發出商品時: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發生納稅義務時:
借:應收賬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如果商品收入滿足確認條件時:
借: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什么是主營業務成本?
主營業務成本是企業核算確認的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等在確認主營業務收入時應該結轉的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人工成本(工資)和固定資產折舊等。
什么是存貨跌價準備?
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如由于存貨遭受毀損、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或銷售價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貨成本不可以收回的部分,應按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高于其可變現凈值的差額提取,并計入存貨跌價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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