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生的押金業務,一般設置其他應收款科目和其他應付款科目進行核算。對于支付房屋押金的情況,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支付房屋押金分錄處理
支付房屋押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押金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押金無法收回時:
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收款-押金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其他應收款主要有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租入包裝物所支付的押金;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等。
收到押金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也就是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和暫收款項。
其他應付款主要包括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應付職工統籌退休金,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存入保證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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