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人員工資、差旅費、辦公費等,可通過設置管理費用-開辦費科目進行核算。對于籌建期費用,應怎么做賬?
籌建期間的賬務處理是什么?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對籌建期間有關費用會計核算作如下明確規定:“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等。”在實際發生時,借記“管理費用-開辦費”,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賬務處理如下:
(1)發生費用支出時:
借:管理費用-開辦費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2)月末結轉期間費用時:
借:本年利潤
貸:管理費用-開辦費
籌建期如何理解?
籌建期:是指從企業被批準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的期間。
不同行業,對籌建期的劃分其實有所差別,簡單舉幾個例子:
(1)、工業企業,需要建設廠房等基礎設施,等生產設施建設完畢,并且購進原材料進行生產之前的時間,這段時間可以判定為籌建期;
(2)、像商業性質的企業,裝修好商場、購進商品之前的時間,為籌建期;
(3)、對于服務性質的企業,由于沒有具體形式上的商品,開始經營之前的期間,可以視為籌建期;
開辦費攤銷賬務處理
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于3年。
發生的時候:
借: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
貸:銀行存款
攤銷的時候:
借:管理費用-開辦費
貸: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