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伙企業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組成的的企業稱為有限合伙企業。對于有限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應設置利潤分配科目進行核算,相應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業分配利潤的賬務處理
1、當企業確定分配利潤時,其賬務處理如下: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應付利潤
2、當企業實際進行分配時,其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付利潤
貸:銀行存款
有限合伙人的合伙權利是什么 ?
在有限合伙企業中,企業的普通合伙人有平等處理合伙事務和推選合伙人管理合伙企業的權利。
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權利,有限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的有關權利是受到限制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1、用勞務對合伙企業出資不適用于有限合伙人;
2、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能是有限合伙人;
3、有限合伙人對外不得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有限合伙人的含義
有限合伙人是指參與投資的金融保險機構或企業等機構投資人和個人投資人,有限合伙人只承擔有限責任,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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