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有時需要使用到相應的生產用原材料,當領用生產用原材料時,相關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領用生產用原材料的會計分錄
1、購買原材料時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領用生產用原材料時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原材料增值稅進項稅額不需轉出,可以抵扣的。
3、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什么是原材料?
原材料是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經過加工改變其形態或性質并構成產品主要實體的各種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購半成品,以及不構成產品實體但有助于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原材料具體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購件)、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
在建工程是什么?
在建工程是指企業資產的新建、改建、擴建或技術改造、設備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在建工程通常有“自營”和“出包”兩種方式。自營在建工程指企業自行購買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進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業通過簽訂合同,由其它工程隊或單位承包建造的工程。
固定資產是什么?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