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將自產產品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時應視同銷售處理,會計人員一般將其計入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和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相應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企業以自產產品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企業以其生產的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應當按照該產品的公允價值和相關稅費,計量應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薪酬金額,相關收入的確認、銷售成本的結轉和相關稅費的處理,與正常商品銷售相同。
企業用外購商品發放福利會計分錄
外購商品時
借: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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