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過程中,購進貨物時已支付了相應的款項,但還未收到發票,此時應設置預付賬款進行會計核算。對于發票未到,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發票未到分錄處理
已付貨款但沒有收到發票,則已付款項計入預付賬款,對應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預付賬款賬戶的相關知識
1、賬戶的性質:屬于資產類賬。
2、賬戶的用途:用于核算企業購買材料、商品以及接受勞務供應等而預付的賬款,屬于企業的債權。
3、賬戶結構:借方為增加,登記預付給供應單位的貨款;貸方為減少,登記與供貨單位核銷的預付貨款;期末余額若發生在借方,則表示實際預付的款項;期末余額若發生在貸方,表示尚未補付的貨款。
4、明細賬戶:按供應單位設置明細賬戶處理。
已開發票當月未收款的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收到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主要包括企業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應向有關債務人收取的價款及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等。
應收賬款屬于資產類科目。應收賬款的入賬價值包括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應從購貨方或接受勞務方收取的合同或協議價款(不公允的除外)、增值稅銷項稅額,以及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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