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過程中外購的半成品,一般是指購入需要加工的原材料。對外外購半成品,應設置原材料-半成品科目核算,相應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外購半成品分錄處理
外購半成品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半成品
貸:應付賬款
外購半成品是指從外部購進需要本企業進一步加工或裝配的已加工了的原材料。如紡織廠外購的棉紗,軋鋼廠外購的鋼鍵,汽車制造廠外購的輪胎等。
原材料科目是核算企業庫存的各種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購件)、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本科目可按材料的保管地點(倉庫)、材料的類別、品種和規格等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庫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半成品結轉會計分錄
如果沒有半成品出售或中間入庫,就不用單獨結轉半成品成本。在“生產成本”科目掛賬,繼續歸集后續加工成本,何時完工何時結轉。
借:原材料—半成品
貸:生產成本
領用半成品時:
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半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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