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各項經濟業務活動的記賬憑證,是會計人員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根據記賬憑證,應如何登記明細分類賬?
根據記賬憑證如何登記明細賬?
1、確認記賬是否準確
第一需要我們做好的記賬憑證拿出來,進行審核,在我們確定記賬憑證沒有錯誤之后就可以開始登記明細賬了;
2、逐筆登記明細賬
然后需要按照所做的分錄將科目一個一個地往明細賬中進行錄入,并進行逐筆登記全部經濟業務,整個過程務必認真仔細,否則容易出查錯。
3、戳本月結轉章
每個月結束之后都有在下面的空行蓋上“本月合計”的章,表示這個月已經結束了,然后借貸方都統計出合計數填寫在下方;
4、每月結出余額
每個月月底,都需要統計每個科目的借方和貸方數據,接下來結出余額,并在本月結轉的欄目中進行填寫,記得最后借方貸方的余額需要寫好。
5、登記完畢劃紅線
當我們登記完畢后,就需要進行劃紅線了,劃紅線的規定是月結劃單條紅線,季結或年結劃雙條紅線。如此一來,我們的明細賬就這樣登記結束了。
記賬憑證是什么?
記賬憑證是財會部門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載經濟業務簡要內容,確定會計分錄,作為記賬依據的會計憑證。
記賬憑證的內容:
(1)記賬憑證的名稱及填制單位名稱;
(2)填制記賬憑證的日期;
(3)記賬憑證的編號;
(4)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摘要 ;
(5)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及其記賬方向 ;
(6)經濟業務事項的金額 ;
(7)記賬標記 ;
(8)所附原始憑證張數;
(9)會計主管、記賬、審核、出納、制單等有關人員的簽章。
記賬憑證的填制要求:
(1)記賬憑證各項內容必須完整;
(2)必須以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為依據;
(3)記賬憑證應連續編號。一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制兩張以上記賬憑證的,可以采用分數編號法編號;
(4)記賬憑證的書寫應清楚、規范;
(5)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或根據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匯總編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但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匯總填制在一張記賬憑證上;
(6)記賬憑證上,必須有填制人員、審核人員、記賬人員和會計主管的簽名或蓋章。對于發生的收款和付款業務必須堅持先審核后辦理的原則,出納人員要在有關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上簽章,以明確經濟責任。對已辦妥的收款憑證或付款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出納要當即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以避免重收重付或漏收漏付發生;
(7)除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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