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賬憑證是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而原始憑證是填制記賬憑證的主要依據。那么所有記賬憑證都必須附有原始憑證嗎?
記賬憑證是不是必須附有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也可以稱為單據,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文字憑據,它的作用是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它是進行會計核算工作的原始資料和重要依據,不僅能用來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還可以明確經濟責任,是會計資料中最具法律效力的一種文件。工作令號、購銷合同、購料申請單等都不能證明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的各種單證不能作為原始憑證據以記賬。
所有的會計記賬憑證都必須附原始憑證,但是以下兩種情況時可以不附原始憑證:
第一種是結賬時填制的記賬憑證,用于記錄結轉銷售收入、結轉各項期間費用等。
第二種是更正錯誤的原始憑證,憑證錯誤紅字沖銷或藍字補記時的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但摘要上一定要注明更正的是哪張錯誤憑證。
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的區別
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同屬于會計憑證,但二者存在著以下差別:
1.原始憑證是由經辦人員填制的;記賬憑證一律由會計人員填制。
2.原始憑證是根據發生或完成的經濟業務填制;記賬憑證是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填制。
3.原始憑證僅用以記錄、證明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完成;記賬憑證要依據會計科目對已經發生或完成的經濟業務進行歸類、整理。
4.原始憑證是填制記賬憑證的依據;記賬憑證是登記賬簿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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