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生銷售商品業務,當月銷售額未達到起征點時,發生銷售收入時,可設置應收賬款、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核算,免征增值稅時,可通過應交稅費、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未達到起征點銷售額如何做會計分錄?
發生銷售收入時候: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預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未達到起征點銷售額季末結轉免征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減免稅額
起稅點,又稱“征稅起點”或“起征點”,是指稅法規定對課稅對象開始征稅的最低界限,收入未達到起征點的低收入者不納稅,收入超過起征點的高收入者按全部課稅對象納稅。
主營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是什么?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本行業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它屬于損益類科目,貸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減少或者沖減的金額,本科目期末需要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期末無余額。
營業外收入屬于損益類科目,借方表示減少,貸方表示增加,期末無余額。
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確認的與其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利得。營業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毀損報廢收益(指因自然災害等發生毀損、已喪失使用功能而報廢非流動資產所產生的清理收益)、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盤盈利得(主要指現金溢余無法查明原因部分)、捐贈利得、債務重組利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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