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企業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低于原成本時,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對于存貨跌價準備的結轉和轉回,應如何區分?
存貨跌價準備結轉和轉回如何區分?
存貨跌價準備的轉回是指期末結存的存貨,其價值回升時,轉回以前多提的存貨跌價準備;存貨跌價準備的結轉,是指存貨銷售后,其實物已不存在,故轉銷原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存貨跌價準備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如由于存貨遭受毀損、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或銷售價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貨成本不可以收回的部分,應按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高于其可變現凈值的差額提取,并計入存貨跌價損失。簡單的說就是由于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低于原成本,而對降低部分所作的一種穩健處理。
存貨跌價準備結轉會計分錄
借: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
存貨跌價準備
貸:庫存商品(或原材料)
存貨跌價準備轉回的會計分錄
企業應在資產負債表日,對存貨成本與可變現凈值進行比較,計算出應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再與已提數進行比較,當應提數大于已提數時,應當進行補提處理。企業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應計入資產減值損失: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存貨跌價準備
當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并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資產減值損失:
借:存貨跌價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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