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日常工作中,除了對企業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憑證的填制,也要了解如何保管會計憑證。
會計人員如何保管會計憑證?
1.會計憑證應該按照企業的規定要求及時的傳遞。記賬憑證在裝訂之前應該事先進行整理,記賬憑證及其附帶的原始憑證需要用回形針固定并一起存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固定的不夠牢固,容易致使原始憑證的丟失。因此,記賬憑證的填制人在填制了憑證后,需要將其小心保管,盡量不要讓憑證在傳遞時丟失。
2.企業中如工資表發料單等經常被會計人員所翻閱或者其數量比較多的原始憑證,需要單獨裝訂和保管。
3.原始憑證不可以進行外借。如果有其他單位和個人需要審閱會計憑證,則需要經過本單位領導的批準,并需要填寫“會計檔案調閱表”,上面要注明調閱會計憑證的名稱,調閱的日期,和調閱人姓名以及其調閱理由,歸還日期等。
4. 如果遺失了企業外面取得的原始憑證,需要找原開出單位,并取得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證明當中需要包含遺失原始憑證的號碼,發生的金額和經紀業務內容等。由經辦單位的單位負責人,經辦單位的會計主管人員,以及經辦單位的領導人批準,才能代作原始憑證。
5.會計憑證在裝訂成冊后,應該安排專門的人員進行保管,在會計年度終了時登記歸檔。當年度所填制的會計憑證,在年度終了后可以將其暫時交由會計人員保管一年。一年后,會計人員需要編制移交清冊,移交給企業的檔案機構進行統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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