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計提教育費附加時,應將其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相應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計提教育費附加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實際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貸:銀行存款
期末結轉到本年利潤
借:本年利潤
貸:稅金及附加
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指的是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但并不包括稅所得稅和增值稅。月底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教育費附加的定義及計算公式
教育附加費是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附加費。其作用是發展地方性教育事業,擴大地方教育經費的資金來源。
納費人是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均為教育費附加的納費義務人(簡稱納費人)。凡代征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亦為代征教育費附加的義務人。農業、鄉鎮企業,由鄉鎮人民政府征收農村教育事業附加,不再征收教育費附加費。
教育費附加的征收率為3%,對于教育費附加,可按以下公式計算:
應納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實際繳納的消費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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