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向銀行貸款,一般涉及短期借款與長期借款兩種形式。收到銀行貸款時,如何做會計分錄?
收到銀行貸款分錄
取得短期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期末計提利息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歸還短期借款利息
借:應付利息(歸還已經預提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
或
借:財務費用(利息沒有預提,直接支付)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歸還短期借款本金
借: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短期借款指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償還期在一年以內的各種借款。
短期借款主要有經營周轉借款、臨時借款、結算借款、票據貼現借款、賣方信貸、預購定金借款和專項儲備借款等等。
如果是收到長期借款,則做以下分錄:
取得長期借款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借款——本金
期末計提長期借款的利息
借:管理費用(籌建期間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款利息)
在建工程(資本化的利息)
財務費用(費用化的利息)
貸:應付利息(到期還本,按期付息的長期借款利息)
長期借款——應計利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長期借款利息)
分期支付長期借款的利息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歸還長期借款本金和利息
借:長期借款——本金
長期借款——應計利息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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