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委托代銷商品發生的費用,一般通過委托代銷商品科目進行核算,收到代銷清單時,可作為營業收入入賬。對于代銷費,應如何做賬?
代銷費如何做賬?
委托代銷商品簡稱“托售商品”。委托其他單位代為銷售自己所經營的商品。包括企業委托其他單位代銷、寄銷和提前移庫下放的商品。將商品交付時:
借:委托代銷商品
貸:庫存商品
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代銷商品仍屬委托單位庫存商品的一部分,在“庫存商品”賬戶下設“委托代銷商品”專戶進行明細分類核算。待受托單位按合同交來代銷商品貨單及貨款時,再作為營業收入入賬,同時結轉委托代銷商品成本。所支付的代銷手續費可作費用列支或者沖減“營業收入”。
應收賬款核算內容
應收賬款核算內容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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