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將固定資產劃分為持有待售固定資產時,應在確定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處置費用后的凈額后,對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進行調整。對于持有待售固定資產,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持有待售固定資產如何做賬?
持有待售固定資產賬務如下:
1、從固定資產劃分為持有待售固定資產時:
借:持有待售資產——固定資產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 持有待售固定資產發生減值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持有待售資產減值準備——固定資產
持有待售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核算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和持有待售的處置組計提的允許轉回的資產減值準備和商譽的減值準備。
本科目按照資產類別進行明細核算。初始計量或資產負債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或處置組中的資產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
后續資產負債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或處置組中的資產減值轉回的,按允許轉回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已計提但尚未轉銷的持有待售資產減值準備。
持有待售固定資產是什么意思?
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固定動資產應當劃分為持有待售固定資產:一是企業已經就處置該非流動資產做出決議;二是企業已經與受讓方簽訂了不可撤銷的轉讓協議;三是該項轉讓將在一年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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