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營發展過程中,向員工個人借款時,可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相應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公司向員工借款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XX員工
還款時:
借:其他應付款—個人借款
貸:銀行存款
公司向借款人支付利息:
借:財務費用—借款利息
其他應付款—代扣個稅
公司向員工個人借款,借款的利息若要在稅前扣除,則需滿足以下條件:
1、公司屬于借款方,那就必須要有利息發票才能進行稅前扣除;
2、公司和個人需要一起簽訂相應的借款合同;
3、公司向個人借款的利息要滿足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要在這個利率計算范圍內并且獲得發票才能進行稅前扣除。
其他應付款核算內容
其他應付款核算企業除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利息、應付股利、應交稅費、長期應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項應付、暫收的款項。企業(保險)應交納的保險保障基金,也通過其他應付款核算。
為了正確反映和監督企業各項其他應付款的產生和消失,公司應設置“其他應付款”科目。該科目的貸方用來反映企業各項其他應付款的產生;借方用來反映各項其他應付款的支付;期末余額一般在貸方,表示企業在期末時尚未支付的其他應付款。“其他應付款”科目還應按照具體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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